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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ISTRATIVE UNITS |
行政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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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 |
本處代辦事務 |
- 學生就學貸款辦法
- 學生請假規則
- 學生德育成績考查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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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14年2月17日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
-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新竹聯絡處通報,管制藥品新增第二級布托尼他淨(Butonitazene)及第四級藥品原料藥「5-硝基-2-(氯乙醯胺基)二苯酮」(5-Nitro-2-(chloroacetamido)benzophenone)及「1H-咪唑-5-羧酸乙酯」(Ethyl 1H-imidazole-5-carboxylate)等3項,自114年2月6日起生效。
布托尼他淨與第二級毒品愛托尼他淨(Etonitazene)化學結構相似,同屬苯並咪唑鴉片類藥物,具有相似藥理作用,長期或過量使用,會造成藥物依賴性;作為毒品吸食,以初致欣快感、無法集中精神、產生夢幻現象,導致高度心理及生理依賴性,長期使用後停止則會發生渴求藥物、不安、流淚、流汗、流鼻水、易怒、發抖、寒顫、打冷顫、厭食、便秘、腹瀉、身體捲曲、抽筋等戒斷症狀;過量使用造成急性中毒,症狀包括昏迷、呼吸抑制、低血壓、瞳孔變小以及性冷感,嚴重的引起呼吸抑止致人死亡);國際間已有多起濫用致死亡案例,聯合國亦已將其列為第一級管制藥物列管,為預防濫用而造成社會危害,爰增定該法第二百二十五款規定,明定分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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