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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ISTRATIVE UNIT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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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補發離職證明書申請單
- 一、補申請離職證明書者,應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教師證影本及離職當下所發之離職證明影本, 並填寫申請表(如附件),並詳填相關資料。
二、申請人請留下白天可連絡到之電話及郵寄地址。
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請郵寄或MAIL至本校人事室。
郵寄:304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133號仰德高中人事室
MAIL:hubert49@mail.edu.tw
三、收到申請後約5個工作天完成開立證明,如採郵寄方式請另加計郵遞天數;如有特殊需求請於申請書上敘明或來電詢問(03-5592158分機191),以便協助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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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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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職服務證明書-空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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